郭蕾律师解答离婚后的债务如何分担法律依据(离婚后的债务如何分担法律规定)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郭蕾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离婚后的债务如何分担法律依据,离婚后的债务如何分担法律规定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郭蕾律师介绍:
郭蕾男河北勤有功律师事务所专职A201313010800762014年03月01日113012015103623972015年11月23日2015年11月23日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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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离婚后的债务如何分担法律依据,离婚后的债务如何分担法律规定
郭蕾律师解答:
离婚后,男女双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承担债务:
1.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其本人承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分摊。夫妻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以自己名义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发生的超出家庭日常需要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志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由共同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经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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