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好敏律师解答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如何做笔录(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怎么做)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李好敏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如何做笔录,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怎么做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李好敏律师介绍:
性别:女
年龄:40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学历:硕士
执业机构:上海德禾翰通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
执业状态:正常
执业证号:13101201011523623
主管机关:徐汇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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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如何做笔录,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怎么做
李好敏律师解答:
评定残疾等级的方法包括:治疗结束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评定残疾等级。一般大医院或者医科大学都有鉴定中心,你可以自己联系鉴定机构。但是如果自己做,对方可能会要求重新鉴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需要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在事故现场勘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自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应当自发现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现场勘查结束后三日内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精神病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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