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惠渔律师解答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应当公开进行但涉及什么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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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惠渔律师介绍:

  基本信息

  性别:男,年龄:85,民族:汉族,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学历:本科,执业机构: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执业类别:专职,执业状态:正常,执业证号:13101198410385424,主管机关:浦东新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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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应当公开进行但涉及什么的除外

  苏惠渔律师解答: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处罚听证公开举行。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法律依据

   第42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会按照下列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将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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