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林叶律师解答对生产,销售假,劣药的责任人如何处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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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林叶律师介绍:
高林叶律师,北京市盈科(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擅长领域:房产、建筑纠纷、合同、商事纠纷、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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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对生产,销售假,劣药的责任人如何处罚案件
高林叶律师解答:
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上述两种罪的,实行数罪并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用药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向他人提供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吸毒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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