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能新律师解答配偶代签购房合同是否有效(签购房合同老公可以代替老婆签吗)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董能新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配偶代签买房合同是否有效,签购房合同老公可以代替老婆签吗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董能新律师介绍:

  董能新

  执业证号:15303201010235599,已执业:10年

  执业机构:云南煜扬律师事务所

  该内容为地方律师司法局官网数据,于本站无关。

  问题:配偶代签购房合同是否有效,签购房合同老公可以代替老婆签吗

  董能新律师解答:

   授权或追认的配偶代替本人签署购房合同。配偶未经当事人授权以其名义签订购房合同的,该合同对当事人不产生法律效力。如果授权配偶签署购房合同,而当事人并不知情但事后仍追认,则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第161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法律、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171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产生效力。当事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接到通知后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在行为人的行为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权撤销该行为。撤销应当通过通知的方式进行。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要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要求行为人赔偿其所遭受的损害。但是,赔偿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可以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应当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转载自网络,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联系本站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