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延东律师解答有哪几种情形不属医疗事故范围(有哪几种情形不属医疗事故罪)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张延东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有哪几种情形不属医疗事故范围,有哪几种情形不属医疗事故罪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张延东律师介绍:
张延东
律师事务所:四川惠风律师事务所
律师性别:男
执业证号:15101199710213343
律师类别: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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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有哪几种情形不属医疗事故范围,有哪几种情形不属医疗事故罪
张延东律师解答: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如下:
1.因患者原因延误诊治导致不良后果的;
2.在紧急情况下,为挽救垂危病人的生命采取紧急医疗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意外或不可预测的不良后果;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等。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挽救垂危病人的生命采取紧急医疗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因患者病情异常或患者特殊体质发生医疗事故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可预见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者原因延误诊疗,造成不良后果的;
(六)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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