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延东律师解答有哪几种情形不属医疗事故范围(有哪几种情形不属医疗事故罪)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张延东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有哪几种情形不属医疗事故范围,有哪几种情形不属医疗事故罪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张延东律师介绍:

  张延东

  律师事务所:四川惠风律师事务所

  律师性别:男

  执业证号:15101199710213343

  律师类别: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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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有哪几种情形不属医疗事故范围,有哪几种情形不属医疗事故罪

  张延东律师解答: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如下:

   1.因患者原因延误诊治导致不良后果的;

   2.在紧急情况下,为挽救垂危病人的生命采取紧急医疗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意外或不可预测的不良后果;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等。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挽救垂危病人的生命采取紧急医疗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因患者病情异常或患者特殊体质发生医疗事故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可预见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者原因延误诊疗,造成不良后果的;

   (六)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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