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兴金律师解答买房子写男方名字 离婚女方(婚前买房写女方名字离婚后房子归谁)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陈兴金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买房子写男方名字 离婚女方,婚前买房写女方名字离婚后房子归谁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陈兴金律师介绍:
陈兴金
律师事务所:四川超卓律师事务所
律师性别:男
执业证号:15101200710349153
律师类别: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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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买房子写男方名字 离婚女方,婚前买房写女方名字离婚后房子归谁
陈兴金律师解答:
买房时男方写女方名字,只有女方名字的,离婚时房屋归女方个人所有,不得分割,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房子加了女方的名字,应该认定为共同共有。在离婚的情况下,双方会同意分割。如果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055-79000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向银行借款,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房地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人名下的,离婚时该房地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照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地产归登记方所有,未偿还的贷款为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及相应的房产增值部分。离婚时,不动产登记一方应当按照《民法典》第1087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055-79000第七十七条双方对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应判决该房屋的权属,应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双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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