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君泉律师解答离职时公司的通知是否是竞业限制通知(离职时 竞业限制 明确告知)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沈君泉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离职时公司的通知是否是竞业限制通知,离职时 竞业限制 明确告知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沈君泉律师介绍:
性别:男
年龄:51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学历:本科
执业机构:上海理度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
执业状态:正常
执业证号:13101200510963385
主管机关:金山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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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离职时公司的通知是否是竞业限制通知,离职时 竞业限制 明确告知
沈君泉律师解答:
公司劳动者离职时发出的通知不属于竞业限制。竞业限制是公司与劳动者双方协商签订的协议。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但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
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每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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