缪新涛律师解答达成执行和解后(执行过程中的和解协议可以执行吗)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缪新涛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达成执行和解后,执行过程中的和解协议可以执行吗?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缪新涛律师介绍:

  律师姓名:缪新涛

  执业机构:北京市尚公(南京)律师事务所聘用专职律师

  性别:男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群众

  执业范围:,执业类别:专职律师

  首次执业时间:2015-10-06

  执业证号:13201201510******

  执业状态:正常执业

  考核结果:考核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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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达成执行和解后,执行过程中的和解协议可以执行吗?

  缪新涛律师解答:

   在民事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达成和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人员应当记录协议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人因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双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恢复原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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