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海律师解答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和什么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郭海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和什么,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罪的构成要件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郭海律师介绍:

  性别:男

  年龄:58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民建会员

  学历:本科

  执业机构:上海市信义律师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

  执业状态:正常

  执业证号:13101199310486660

  主管机关:黄浦区司法局

  该内容为地方律师司法局官网数据,于本站无关。

  问题: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和什么

  郭海律师解答:

   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的成立条件是:本罪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本罪客观上属于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上,本罪是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买、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转载自网络,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联系本站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