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禄凯律师解答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立案标准(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立案标准解释 数量要求)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周禄凯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立案标准,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立案标准解释 数量要求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周禄凯律师介绍:

  性别:男

  年龄:37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群众

  学历:本科

  执业机构:上海治学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

  执业状态:正常

  执业证号:13101201310840175

  主管机关:杨浦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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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立案标准,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立案标准解释 数量要求

  周禄凯律师解答:

   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的立案标准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侦查。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社会产生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后果发生,从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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