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后背房算违建吗(农村房屋原拆原建,需要注意哪些)

  我们都知道土地所有权很快就会结束。这种大规模、全方位的整治,对农村来说是很有意义的。它可以保护农民的权益,同时增加农民的土地使用范围。土地所有权包括农地所有权和宅基地所有权。现在很多都是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每个家庭最多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多余的房屋可能会被列为违章建筑,予以拆除。那么如何避免这类违建被拆除呢?

  第一种情况:宅基地总面积小于当地宅基地标准。

  有些农民虽然有多套房子,但这些房子的面积达不到当地的宅基地标准。所以虽然规定了一套房子,但是一套房子多套房子的小面积可以免于拆迁或者没收。

  第二种情况:宅基地面积以外的面积不是房子的大小。

  虽然有些农民一家多口违法建房,但超出的面积在国家规定的违法建房面积之内,不一定非要拆。但是,之后农民再想建房,就被认定为必须拆迁了。

  第三种情况:1982年以前建造的农村房屋。

  怎么是1982年?因为1982年有《村镇房屋建设管理条例》,在此之前,农村建房国家没有面积限制。因此,政府不会要求农民在这个法定时间点之前拆除旧房,无论面积有多大。这是“法不溯及既往”在农村宅基地领域的重要体现。

  第四种情况:因历史遗留的合理原因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房屋。

  在一些农村地区,由于政府管理的历史遗留问题,一些符合户籍条件但无法办理户籍手续的农民,未经国土部门批准,私自另建房屋。在这种情况下,政府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所以不需要强拆,因为有相关手续的房屋建设并不违法。

  第五种情况:简易附楼没有负面影响。

  房子建好后,有的农民会在主房旁边建车库之类的小附属建筑。只要这些建筑不带来负面影响,比如占用公共空间,损害邻居利益,影响村庄面貌等。政府不会强制农民拆除这种简单的附属建筑。

  第六种情况:父母和孩子没有单独的家但是有几块宅基地。

  在农村家庭中,一般会有更多的孩子,在许多情况下,孩子已经结婚,但仍然与父母生活在一起。如果这个大家庭拥有几套房子,暂时不会追究他们一套房子多户的责任,多余的房子也不会拆迁,因为可以分户。只要在规定时间内分了户,其余宅基地就不收回。

  第七种情况:农村的土地使用也非常有限。不是所有人申请宅基地都能得到自己的土地,需要经过层层审批才能同意申请宅基地。所以有时候为了不让农民无处栖身,这些非法宅基地就不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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