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不同意调解(起诉离婚调解不成怎么办)

  夫妻协议离婚都己在协议上签字,女方又反悔不愿意去民政局,该怎么办

  您好,按照您所表述的问题,若夫妻协议离婚双方已经签字,女方反悔不愿意去民政局。通常情况下,离婚协议需要经过登记才能生效。因此没有登记的协议是无效的。

  女方不想离婚,男方执意要离婚的话,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男方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申请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两个人要离婚达不成协议,又不想上法院,应该怎么办

  感谢邀请。

  没没有那么好的事情。夫妻双方有协议不成。又不想上法院。那就只能不离婚了。没有其他的离婚方式。长期分居吧。

  我我们国家离婚方式比国外更多一种。国外的只有法院诉讼离婚这一种方离婚方式。我们国家另外多了一种民政局协议离婚的方式。民政局协议离婚可以说是世界上最方便快捷的离婚方式了。全球只有中国有。

  但但是现在你们夫妻无法达成一致。要么就不离婚。如果要离婚,就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的方式。

  具体情况可以看看钟涛律师写的文章。

  【离婚时间】我想离婚怎么办?协议离婚好还是诉讼离婚好?诉讼离婚时间需要多久?一定可以离掉吗?

  决心要离婚,协议离婚谈不成,起诉离婚又太难,怎么办

  珊一直想离婚,但现在都过去五年了,婚还是没成。她和丈夫是七年前结婚的,结婚后不久她就怀孕了。之后男方就被外派去了澳洲,在那边找了女朋友。她生孩子的时候他都没有回来。

  珊一度痛苦不堪、伤心不已。她无数次要求男方回国办理离婚手续,男方也勉强同意了,但就是拖着不去办。这一拖,就是五年。

  她也想过起诉这一条路,但一想到高昂的诉讼成本、就打了退堂鼓。这个诉讼成本,不仅仅包括钱财上的花费、手续上的还包括心力成本。双方家人也不愿意看到他们为离婚对簿公堂。

  就这样,两个人分居五六年了、也没能办成离婚手续。珊无数次对我表达过,“我只想要一个离异的身份而已,可始终求而不得。”

  小萍离婚时因为房产分割无法与丈夫达成共识,双方也最终闹到法院才把婚给离了。

  那套房子是他们夫妻一起买的,房产上也有她的名字。法律规定,离婚时她有资格分一半,但他丈夫心里对她有气,明明白白跟她说:“我知道这房子你可以分一半,但这钱我不会轻易让你拿到,你有本事去起诉我吧!我有钱也有时间跟你耗着。“

  她没办法,只好起诉离婚,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准备起诉资料、收集证据、等待开庭、等待判决、申请执行…前前后后,她花了1年多的时间以及14万元律师费,总算分得了一半房产的钱。

  这种“想离,但一时半会儿离不了婚的。”还挺多的。

  一部分人纠结的问题是“我到底要不要离婚”,也有一部分人给我倾诉的问题是:“我已经打定主意要离婚,但因为对方不配合,始终离不成。”

  跟这样的人离婚,你需要拿出足够的勇气、魄力、决心和智慧。

  小丰跟她老公结婚七年,有一个六岁儿子。老公最大的毛病就是好吃懒做。刚跟她结婚的时候,还肯去亲戚家的店里跑跑腿、帮帮忙,拿点微薄的收入,可慢慢地,他就嫌苦嫌累不肯去了,一会儿说自己头晕,一会儿说自己腰疼。总之,他就是找各种理由怠工,后来被亲戚婉言劝退。

  那时,小丰自己在超市打工,收入也不高。老公不上班回家之后,就去做了地板砖销售。有了工作这根救命稻草后,这个男人又以工作太辛苦,回家就该轻松为由,从不帮着做家务、带孩子,每天最大的爱好是找邻居打麻将,纯粹是一个连家里酱油瓶倒了都不肯帮着扶起来的主。

  早些年,因为孩子小,老人又生病,她一直忍着没离,后来实在是无法忍受跟老公在一起的生活,她提出要离婚。她的老公当然是不同意的,协议离婚,根本走不通。

  甚至扬言威胁她,如果敢告他,就把孩子杀了,要死大家一起死。

  遇上烂人,你很难预估他下一秒钟会做什么,但一味屈服不是个办法。

  一般来说,只要一方离婚心意够坚决,上法院起诉总能离成的,只不过用法律手段解决手续问题、财产问题、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但法律解决不了感情争端。

  在手续上,结婚是件很容易的事。两个人看对眼了,拿上身份证、户口本,拍张照片,去到民政局领个证、盖个章,婚姻关系就算是成立了。

  可离婚不一样。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离婚可能就会变成一场拉锯战。你单方面不想跟对方过下去了没用,你还得走程序,付出点代价,才能从令人室息的婚姻关系里逃离出来。

  特别是遇见“家暴”这样的行为,如果对方还坚决不想离婚,要想尽快解脱婚姻,希望法院能在你第一次起诉时就判决你们离婚,那就得在家暴发生后,

  及时、全面地收集、保存各种证据,包括身上的仿痕、带血的衣物、被打掉的牙齿、掉的头发、撕破的衣服,以及施暴者的凶器,如刀、针、铁棍、木棒、石头等。平时,你还要注意保留书证、物证,如验伤病历记录、警察笔录等,有时候还需要证人。

  如果平时你没有这种收集证据的意识,在法庭上拿不出被家暴的证据,而伴侣坚决不同意离婚,那你可能还需要进行第二次起诉。

  遇上了对的人,结婚是一件值得期待的美好的事。

  若遇上的是一个无赖,那就是结婚容易离婚难。

  真想离婚,就需要掌握一点法律常识,有时只有拿出强有力的法律证据,才有可能将痛苦的婚姻连根拔除。

  第一,当你在婚姻中感知到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及时保留证据,及时向有关部门寻求法律援助。

  而不要相信有前科、有劣迹的伴侣的几句誓言。

  第二,如果能和伴侣好聚好散,尽量协议离婚,实在这不成共识再走法律程序

  。如果对方坚持不肯离婚,那你要有足的耐心和信念,只是要稍微麻烦一些,切记不要走极端,没有什么是时间解决不了的问题。

  第三,有些离婚问题是无法靠法律来解决的。

  人生艰难,离婚路上也有可能会遇到魔鬼,请注意保护好自己。

  第四,迫切想离婚的一方,也不必太心急。

  好饭不怕晚,离婚也不怕拖。形式上、程序上本来也急不了,心理上已经割裂了就已经算是告一段落。你越急,对方可能越会提要求,甚至越会刁难你。

  特别要提醒的一点是:

  离婚谈判中一定会无法避免地出现争执,当你感觉自己的情绪开始紧张,心情开始烦躁,甚至愤怒开始在心中蔓延时,可以尝试不要再说话,尽量让自己冷静下来,或者跟对方再约时间,因为生气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如果在谈离婚的过程中一味指责,以针锋相对的姿态跟对方开战,判过过程一定会很难看,也很浪费时间。

  这些话,可以在离婚谈判里用上:

  “如果我说错了,请你原谅。”

  “感恩你陪我走过一程,如今缘分已尽,我希望我们好聚好散。”

  “我希望在财产分配上可以公平一些。“

  “我想再确定一下,你这边的想法是什么?”

  “我个人认为,另一个方案较为合理,对我们彼此双方都好的方法是……“

  适当的时候,可以表达一下对对方的愧疚。

  因为一段破裂的婚婚中,一方对另一方毫无愧疚心的情况几乎是不可能的,哪怕对方伤你再深,你回忆起来的时候,也总能找到自己没做到位的地方或细节。一旦你开始表达愧疚,或多或少总能影响另外一方,让对方的心也跟着软下来。只有对方的心软下来了,他的委屈也得到了释放,他出于自我防卫而释放的攻击性才会减弱,事情才可能向好聚好散的方向发展。

  不过,如果你遇上的是一个“纯无赖”且双方的分歧无法调和,那么,上述“秀才”手段就会失效,可能你刚说第一句就被对方气得半死,

  双方的沟通完全无法进行下去,那就还是法院见吧,强势一点。

  再有,真正走到了离婚这一步,就不要再去计较对错了,你再好,付出再多,也总可能有人不爱你,不愿意跟你过下去,这一点无法勉强。“杀一万,自损八千”的报复方式并不可取,利益最大化,干净了断最好,

  当时再“意难平”,再心不甘,再想报复,忍一忍,过了几年,你可能连吐槽一下对方都嫌浪费时间,甚至不愿记起对方姓甚名谁了。

  走到尽头,曾经的佳偶变成怨偶,双方都已经两败俱,就不必再“伤上加伤”了。

  我是沐辰,欢迎关注。个人情感/婚姻/心理问题,请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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