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受理条件有哪些
合肥市这几年在大力推进一些企业孵化器的认定,对于经济的发展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企业需要符合条件并且提交资料申请,有的企业在这里询问关于合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受理条件有哪些,下面小编整理材料来给各位解答。
一、合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受理条件有哪些
申请认定省级孵化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要求,在我省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或事业法人资格的运营管理机构,正常运营时间一年以上。
(二)孵化器发展定位、发展方向明确,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
(三)具有一支较高管理水平和经营能力的专职运营管理团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职工总数70%以上,具备孵化器专业服务能力的专职人员比例达30%以上。
(四)具有较为完善的培育孵化企业的管理制度和服务功能,有明确的企业入孵条件、毕业标准和退出机制,可为科技创业人员和在孵企业提供商务、信息、咨询、培训、市场、投融资、技术开发与合作交流等服务。
(五)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使用面积达10000平方米以上(专业孵化器达5000平方米以上)。其中,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含公共服务场地)占70%以上;孵化场地不得超过3处,各孵化场地的运营主体必须为同一法人主体且在同一个县区范围内。
(六)综合孵化器的在孵企业达30家以上,专业孵化器的在孵企业应达11家以上,年度毕业企业数占在孵企业的10%以上。
(七)孵化器中的在孵企业应有20%以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八)孵化器拥有种子金钱或孵化金钱,并与金融机构以及创投机构、担保公司等建立密切联系,扶持在孵企业的发展。
(九)形成了创业导师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创业咨询、辅导和技术、金融、管理、商务、市场、国际合作等方面的服务。
(十)专业孵化器应具备专业技术领域的公共平台或中试平台,并具有专业化的技术服务能力和管理团队,产业聚集度应达到75%以上,即就某一细分产业领域从事研发、生产的在孵企业数量应占该孵化器内在孵企业总数的75%以上。
二、合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三十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规划、用地、财政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推进建立各类技术服务机构,建立生产力促进中心和科技企业孵化基地,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信息、技术咨询和技术转让服务,为中小企业产品研制、技术开发提供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企业技术、产品升级。
2.《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认定备案管理办法(暂行)》(科高〔2018〕22号)第三条省科技厅负责对全省孵化器、加速器进行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省级孵化器、加速器认定备案和管理。市、县(市、区)科技局负责辖区内的孵化器、加速器建设、管理和服务。
上面是小编关于合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受理条件有哪些的解答,在合肥市办理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设定是需要符合上面的条件,现在认定的要求还是很高,办理是不收费。各位对于合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想咨询其他问题可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