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轶律师解答利用邪恶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黄轶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利用邪恶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利用邪恶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立案标准最新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黄轶律师介绍:
黄轶
律师事务所:四川融创律师事务所
律师性别:男
执业证号:15101201710546457
律师类别:专职律师
该内容为地方律师司法局官网数据,于本站无关。
问题:利用邪恶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黄轶律师解答:
利用恶势力组织破坏执法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是:
1.制作传播邪教传单、图片、标语、报纸300余份,书刊100余种,光盘100余张,音像带100余盒;
2.利用互联网制作、传播邪教组织信息的;
3.在公共场所悬挂条幅、横幅,或者以书写、喷涂标语等方式宣扬邪教,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组织或者利用会道门、邪教、迷信欺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实施强奸妇女、骗取财物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转载自网络,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联系本站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