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宏律师解答丈夫死后财产继承顺序(丈夫死后继承法规定)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邵宏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丈夫死后财产继承顺序,丈夫死后继承法规定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邵宏律师介绍:

  邵宏

  执业证号:16540190510296283

  已执业:115年

  执业机构:新疆九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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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丈夫死后财产继承顺序,丈夫死后继承法规定

  邵宏律师解答:

   妻子死亡后,按照以下顺序继承妻子的遗产: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为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继承;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约定的顺序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7条遗产应按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2)二阶:

   兄弟,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如果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本部分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部分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系列中提到的兄弟姐妹,包括有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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