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至道律师解答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程序规定(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程序包括)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李至道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程序规定,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程序包括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李至道律师介绍:
性别:男
年龄:30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其他
学历:本科
执业机构:上海市广发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
执业状态:正常
执业证号:13101201510663577
主管机关:徐汇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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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程序规定,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程序包括
李至道律师解答:
处理工程质量问题的程序如下:
1.加固处理,针对危及承载力的质量缺陷的处理;
2.修复治疗。工程部分质量虽不符合规定要求,但在不影响使用功能的情况下可以修复的,可采用修复处理方法;
3.使用限制等。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有签订的工程保修书,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工程竣工后,可以交付使用;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控告和投诉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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