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连生律师解答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如何确定(房屋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属于什么管辖)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何连生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如何确定,房屋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属于什么管辖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何连生律师介绍:

  何连生

  执业证号:16328199420599319,已执业:26年

  执业机构:青海兴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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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如何确定,房屋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属于什么管辖

  何连生律师解答:

   确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如下:一般来说,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当事人约定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法院的除外。应当有管辖权的,应当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本条规定的下列案件由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经营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利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纠纷有实际关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但不得违反本法关于分级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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