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夫妻投靠落户(夫妻投靠落户杭州要哪些材料)
在我们国家伴随着婚丧嫁娶有很多人都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我们国家对于户口迁移也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办理户口迁移的时候需要满足相关的条件才可以,最近有很多人在咨询,那你知道丽水市内夫妻投靠落户办理步骤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丽水市内夫妻投靠落户办理步骤
一)申请人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二)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二、丽水市内夫妻投靠落户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
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第一款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浙公通字〔2020〕5号
第三十八条 省内户口迁移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并办理迁出、迁入登记。其中,跨县(市)或跨设区市市区范围的省内户口迁移应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
第三十九条 省外户口迁入本省,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后,签发户口准迁证。申请人凭户口准迁证向省外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出登记,凭省外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签发的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登记。
第四十条 本省户口迁往省外,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凭户口准迁证和居民户口簿,办理户口迁出登记,签发户口迁移证。
第五十三条 本人可以凭房屋权属证明,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将市内户口迁入该房屋坐落地址。其中,由城镇地区迁往农村地区的,还需提交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城镇地区无住房证明。
第五十四条
与户口在城镇地区的户主具有直系亲属、配偶或配偶父母关系的,可以凭户主同意落户的书面声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将市内户口投靠迁入。
与城镇地区房屋权利人具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可以凭房屋权利人同意落户的书面声明、亲属关系证明、房屋权属证明等材料,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将市内户口迁入该房屋坐落地址。房屋有产权共有人,还应提交共有人同意落户的声明。
迁入地房屋属租赁住房、廉租房、承租的直管公房、军产房、集体土地房屋的,仅限房屋权利人或承租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迁入。户主或房屋产权共有人不同意迁入的,不予办理。
第五十五条 符合本规定第四十二条夫妻投靠、第四十三条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和第四十四条老年父母投靠子女以及其他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以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登记。
以上就是关于丽水市内夫妻投靠落户办理详细的说明和介绍,我们在办理户口迁移的时候,需要来到当地的公安局进行办理,大概需要的时间在三个工作日左右,如果在办理的过程当中遇到了其他不懂的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咨询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