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瑞律师解答劳动合同必须包括的事项有(劳动合同必须包括的事项是)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李国瑞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劳动合同必须包括的事项有,劳动合同必须包括的事项是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李国瑞律师介绍:
李国瑞
执业证号:15301201411648373,已执业:6年
执业机构:云南隆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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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劳动合同必须包括的事项有,劳动合同必须包括的事项是
李国瑞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必须包括以下重要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雇主应支付的报酬;
5.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密、补充保险、福利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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