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鹏鹏律师解答没有借条怎么要回借款(借条没要回怎么处理)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顾鹏鹏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没有借条怎么要回借款,借条没要回怎么处理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顾鹏鹏律师介绍:
基本信息性别:男,年龄:27,民族:汉族,政治面貌:群众,学历:硕士,执业机构:北京市君泽君(上海)事务所,执业类别:专职,执业状态:注销,执业证号:13101201710988610,主管机关:浦东新区司法局
该内容为地方律师司法局官网数据,于本站无关。
问题:没有借条怎么要回借款,借条没要回怎么处理
顾鹏鹏律师解答:
如果借条无效,当事人想拿回借款。可以请求法院确认借条无效,然后要求借款人返还通过订立借条取得的借款;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的,应当折价赔偿;而且,有过错的一方也需要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认定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
无法返还或者没有必要的,应当折价赔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转载自网络,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联系本站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