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伟忠律师解答怎样降低工程拖欠款的风险和风险(防止拖欠工程款风险的措施)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陆伟忠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怎样降低工程拖欠款的风险和风险,防止拖欠工程款风险的措施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陆伟忠律师介绍:

  性别:男

  年龄:63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群众

  学历:本科

  执业机构:上海周祖琪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

  执业状态:正常

  执业证号:13101200110209065

  主管机关:静安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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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怎样降低工程拖欠款的风险和风险,防止拖欠工程款风险的措施

  陆伟忠律师解答:

   降低工程拖欠风险的有效途径包括:在订立合同前仔细调查对方的信用状况;合同订立时,依法约定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依法收集相关证据;并及时依法行使项目折价和拍卖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95条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工期、中间工程开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设备供应责任、分配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相互配合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约定折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拍卖工程,但根据工程性质不宜折价或者拍卖的除外。建设工程价款相对于工程折价或者拍卖价款优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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