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房拆迁政策(私房拆迁政策和公租房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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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房如何腾退?
由业主、房管办、居委,三方人员在场见证腾退。
按规定应落实私房政策腾退的私房,主要是指我市对私有房屋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时错收、错改的自住房。对房主原来的出租房,不论其住户变动情况如何,不属本办法腾退范围。私房主现已住单位公房或房管部门直管公房,人均居住面积已超过全市人均居住标准的,暂不予腾房。特殊情况需腾房的,须经市落实私房政策办公室(设在市房管局)同意。私房主在接受发还的自住房时,原住的公房(含单位公房和房管部门的直管公房)应同时退还产权单位。
2021年吉林宅基地征收标准及补偿?
一、吉林省农村宅基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1、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2、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关于宅基地的政策有哪些
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的管理 要结合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制定好村镇建设规划。村镇建设要集中紧凑、合理布局,尽可能利用荒坡地、废弃地,不占好地。在有条件的地方,要通过村镇改造将适宜耕种的土地调整出来复垦、还耕。农村居民的住宅建设要符合村镇建设规划。有条件的地方,提倡相对集中建设公寓式楼房。农村居民建住宅要严格按照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依法取得宅基地。农村居民每户只能有一处不超过标准的宅基地,多出的宅基地,要依法收归集体所有。
鼓励提高农村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要在坚持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的前提下,依法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按规划稳妥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理,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农民住宅要符合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住宅建设用地要先行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对村民自愿腾退宅基地或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买买空闲住宅的,当地政府可给予奖励或补助。
综上所述,农民的宅基地因为政府建设被收回的,对于上面的房屋及物品,政府要按照市价折算补偿款。而宅基地属于集体的,被征用后集体还会给一块新的宅基地用于盖房。这么看的话,农民得到的补偿款就是房屋拆迁安置补偿。
房子第二次拆迁有没有什么政策?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京建拆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和补偿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的形式发布了北京市国有土地房屋拆迁的新政策。在此之前,今年4月1日,西长安街道路拓宽及特殊项目用地拆迁工程首次参照市场评估价进行补偿,根据三家评估公司的先期评估,补偿基础价格达到30706元/平方米。
若按照以往以基准地价为准进行补偿,标准仅为8800元/建筑平方米。
此新政策的确存在一定创新性,如拆迁评估的基准价格应当在拆迁范围内公示七日,拆迁当事人对基准价格有异议的,可向北京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协会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
但对于媒体普遍赞誉的被拆迁人有自行选择房屋置换与货币的权利、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应采用市场比较法等则均在以往的国务院及建设部等法规及规章中有规定。
《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因其制定机关为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其效力仅为一般政策性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参照国务院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发布的规章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发布的规章。
也就是说司法裁判仅适用规章以上层级的法律文件,对于此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名义作出的政策性文件如被拆迁人以此维权,在法律适用上尚存在盲点。
《意见》仅适用于北京房屋拆迁政策中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对于存在问题多多且补偿差异更大的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未进行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