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法典男方婚前买房付首付(婚姻法 男方首付房子)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新民法典男方婚前买房付首,婚姻法男方首付房子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刘汉杰律师解答:

   新《民法典》男方首付买的房子,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照顾子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如果房子是男方用首付买买并登记在男方名下,贷款也是男方用个人财产偿还,那么房子应该属于男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会依法分割,仍归男方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没有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照顾子女、妻子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一方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应当依法受到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原因承担较多义务的。他有权在离婚时要求另一方配偶赔偿,另一方配偶应当给予赔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商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刘汉杰律师介绍:

  姓名:刘汉杰

  性别:男

  执业证号:11101200910659252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

  执业状态:执业,执业机构北京英弘律师事务所

  律师,执业机构信息

  事务所中文全称北京英弘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110000MD0171456C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汉杰

  执业状态:正常办公电话68315110

  事务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B座708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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