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国良律师解答分公司倒闭怀孕员工怎么赔偿合理(公司倒闭,怀孕员工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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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国良律师介绍:
赵国良男河北正岩律师事务所专职A201213052803882013年03月01日113012015104306572015年01月23日2015年01月23日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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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分公司倒闭怀孕员工怎么赔偿合理,公司倒闭,怀孕员工怎么赔偿
赵国良律师解答:
公司的分公司,怀孕职工的补偿方式:一般按照怀孕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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