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管理公司需要实缴注册资金吗(投资公司必须实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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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奇烽律师解答:
投资管理公司成立时,不需要在注册时缴纳到位,但需要在注册后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有债务需要偿还时,可以要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评估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其价格。法律、行政法规对估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梁奇烽律师介绍:
姓名:梁奇烽
性别:男
执业证号:11101201510623915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
执业状态:执业,执业机构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律师,执业机构信息
事务所中文全称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特殊的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1100004005693352律师事务所主任闫鹏和
执业状态:正常办公电话58698899
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东区A座31层
擅长领域: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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