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国峰律师解答违法运用资金罪解读(违法运用资金罪司法解释)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丁国峰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违法运用金钱罪解读,违法运用金钱罪司法解释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丁国峰律师介绍:

  丁国峰

  执业证号:15301200920736938,已执业:11年

  执业机构:云南瀛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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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违法运用金钱罪解读,违法运用金钱罪司法解释

  丁国峰律师解答:

   犯非法使用金钱罪的,按下列规定处罚:

   1.犯罪既遂的,对相关直接责任人员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3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金;

   2.罪行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5条之一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反信托义务,擅自动用客户的金钱或者其他委托、托管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共基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金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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