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产品必须使用商标注册(哪些产品必须使用商标名称)

  一、哪些产品必须使用商标

  1、药品

  在2001年药品管理法修订以前,除了中药及中药饮品,饮片外的其他药品,都必须使用注册商标。也就是常规药品必须要使用已下证商标。

  2、烟草

  根据我国烟草专卖法1991年通过的审核规定,烟草类产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也就是R标。

  二、商标案件管辖的规定

  1、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一般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有商标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管辖

  2、商标合同纠纷案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3、商标权属纠纷案件:

  由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被告住所地有商标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4、诉前停止侵权与保全案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条规定,诉前责令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或者保全证据的申请,应当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对商标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三、什么情况注销商标

  根据我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注销主要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1、因注册商标有效期满未提出续展申请的。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这六个月内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再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则由商标局注销其注册商标。

  2、因人主动申请的。

  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申请书,并交回原《商标注册证》。

  3、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终止的。

  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自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1年期满,该注册商标没有办理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提出注销申请的,应当提交有关该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的证据。

  注册商标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而被注销的,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终止。

  以上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哪些产品必须使用商标的内容,根据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对于药品、烟草等都是必须要使用商标的,如果想要有自己的商标就需要到商标局进行注册,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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