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体店买的东西不想要了可以退吗(在商场买的东西不想要了可以退吗)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在实体店买的东西不想要了可以退,在商场买的东西不想要了可以退吗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谢主律师解答:
如果你不想要你买的东西,你可以退货,但你必须先和卖家协商。网买商品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订购的;
(2)新鲜易腐;
(三)消费者在线下载或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4)投递报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其他商品,不得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货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货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谢主律师介绍:
姓名:谢主
性别:男
执业证号:11101200110994814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
执业状态:执业,执业机构北京市中里通律师事务所
律师,执业机构信息
事务所中文全称北京市中里通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110000797550893M律师事务所主任郭东科
执业状态:正常办公电话68576661
事务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红莲南路57号二层B区
擅长领域: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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