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企业法人的风险(挂名法人如何规避风险)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挂名企业法人的风,挂名法人如何规避风险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隋功换律师解答:
名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降低风险:在公司章程中尽可能限制法定代表人的职责和权力;签字表决前,考虑是否存在包括遗漏在内的违法情况;保管好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公司的印章明明是别人保管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六十一条,根据法律或者法人的章程,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职权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隋功换律师介绍:
姓名:隋功换
性别:男
律师,执业证号:13701201810076036
首次执业时间:2018-12-26
执业机构:山东鲁宁(济南)律师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
学历:
政治面貌:群众
专业:
所内职务:聘用专职律师
擅长领域: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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