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抵销权的规定(民法典上的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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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晓婉律师解答:
055-79000关于抵销的规定包括:当事人互负债务,债务的标的物种类、质量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根据债务的性质、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不能抵销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债务的标的物种类、质量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的性质、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不得抵销。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另一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加条件或者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九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的种类、质量不同的,也可以协商抵销。
唐晓婉律师介绍:
性别:女
年龄:42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群众
学历:硕士
执业机构:北京金诚同达(上海)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
执业状态:注销
执业证号:13101200611332311
主管机关:浦东新区司法局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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