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冬梅律师解答公安局二次报批捕(第二次批捕期间要拘留吗)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马冬梅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公安局二次报批捕,第二次批捕期间要拘留吗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马冬梅律师介绍:
律师信息姓名马冬梅性别:女,执业证号:11101201811074052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执业状态:执业,执业机构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机构信息事务所中文全称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特殊的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110000739350594J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光,执业状态:正常办公电话52287799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1号B-2903
该内容为地方律师司法局官网数据,于本站无关。
问题:公安局二次报批捕,第二次批捕期间要拘留吗
马冬梅律师解答:
警察局进行第二次逮捕通常是合法的。如果第一次逮捕没有查明犯罪事实,可以进行第二次逮捕。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认为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有错误的,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立即释放被拘留的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公安机关认为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有错误的,可以请求复议,但是必须立即释放被拘留的人。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审查,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并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转载自网络,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联系本站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