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企业该不该签合同呢(企业试用期需要签合同吗)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试用期企业该不该签合同,企业试用期需要签合同吗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吴立建律师解答:

  试用期企业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订立试用期的期限,同时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水平订立试用期的工资水平。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吴立建律师介绍:

  姓名:吴立建

  性别:男

  执业证号:11101200610662675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

  执业状态:执业,执业机构北京鼎恩律师事务所

  律师,执业机构信息

  事务所中文全称北京鼎恩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110000567460948X律师事务所主任马锋

  执业状态:正常办公电话010-56370662

  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三单元710号

  擅长领域: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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