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后想废标需如何办手续(中标后怎么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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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金枝律师解答:

   中标后需要在评标过程中由专家决定。投标截止时间届满,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家的,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可以停止招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赔偿超过部分;如果未提交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投标的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张金枝律师介绍:

  姓名:张金枝

  性别:女

  律师,执业证号:13701201011602949

  首次执业时间:2010-10-15

  执业机构:山东尚曜律师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

  学历:本科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专业:法学

  所内职务:负责人

  奖惩情况:

  擅长领域: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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