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孩子给营养费犯法吗(孩子送人收取营养费)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送孩子给营养费犯法,孩子送人收取营养费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张欣童律师解答:
对送养儿子收取营养费的行为,法律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认定其性质:一般认定为民间送养行为,不能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但如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生育后即出卖子女,即为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除外。
法律依据
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第十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属于出卖亲生子女,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
(1)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生育后即出卖子女的;
(2)明知对方不具有抚养目的,或者根本不考虑对方是否具有抚养目的,为收取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
(3)为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
(4)其他足以反映行为人具有非法获利目的的“送养”行为的。
张欣童律师介绍:
姓名张欣童性别:女,民族汉
出生年月1970-06-20,学历本科毕业时间2005
学位学士职称级别初级,政治面貌群众
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证号
2399700110326取得时间2000
执业证号12301200011608552取得时间2001
执业类别专职执业年限12取得方式考取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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