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珍律师解答相互继承权的内容有什么规定(相互继承权的内容有什么不同)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余珍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相互继承权的内容有什么规定,相互继承权的内容有什么不同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余珍律师介绍:
余珍
执业证号:16501200811426854,已执业:12年
执业机构:新疆百丰恒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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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相互继承权的内容有什么规定,相互继承权的内容有什么不同
余珍律师解答:
法律对相互继承权的相关规定是: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夫妻、父母、子女是对方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如果他们依法继承,他们可以继承各自的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1条夫妻有相互继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7条遗产应按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2)二阶:
兄弟,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如果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本部分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部分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系列中提到的兄弟姐妹,包括有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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