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彦璇律师解答哪些行为是过失致人死亡的(哪些行为是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朱彦璇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哪些行为是过失致人死亡的,哪些行为是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朱彦璇律师介绍:

  性别:女

  年龄:39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群众

  学历:本科

  执业机构:上海关天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

  执业状态:正常

  执业证号:13101201511905443

  主管机关:奉贤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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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哪些行为是过失致人死亡的,哪些行为是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

  朱彦璇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行为人由于过失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并且认为可以避免造成他人死亡,从而造成他人死亡的行为,属于过失死亡。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轻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轻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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