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彦璇律师解答哪些行为是过失致人死亡的(哪些行为是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朱彦璇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哪些行为是过失致人死亡的,哪些行为是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朱彦璇律师介绍:
性别:女
年龄:39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群众
学历:本科
执业机构:上海关天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
执业状态:正常
执业证号:13101201511905443
主管机关:奉贤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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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哪些行为是过失致人死亡的,哪些行为是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
朱彦璇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行为人由于过失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并且认为可以避免造成他人死亡,从而造成他人死亡的行为,属于过失死亡。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轻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轻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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