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超律师解答轮流抚养子女时间怎么确定年龄(孩子轮流抚养多长时间最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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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志超律师介绍:

律师信息姓名徐志超性别:女,执业证号:11101200911980420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执业状态:执业,执业机构北京港融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机构信息事务所中文全称北京港融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个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1100003179923353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超,执业状态:正常办公电话13911968223事务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大街新兴东巷甲15号金泰鑫侨大厦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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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轮流抚养子女时间怎么确定年龄,孩子轮流抚养多长时间最佳

  徐志超律师解答:

   如双方决定轮流抚养子女,时间可由双方协商达成。在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同意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准许。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裁决。

   法律依据

   055-79000第四十七条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都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如果子女已与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辈,则可考虑作为父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

   055-79000第四十八条父母双方在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同意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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