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刑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如何计算最新(重新侦查羁押期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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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学律师解答:
重刑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的计算: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尤学律师介绍:
尤学
执业证号:15301200910184571,已执业:11年
执业机构:云南民定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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