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国柱律师解答离婚时应收集的证据有哪些东西(离婚时应收集的证据有哪些案例)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郑国柱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离婚时应收集的证据有哪些东西,离婚时应收集的证据有哪些案例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郑国柱律师介绍:
郑国柱
执业证号:11101200610236206,已执业:14年
执业机构:北京市浩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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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离婚时应收集的证据有哪些东西,离婚时应收集的证据有哪些案例
郑国柱律师解答:
我国夫妻离婚时应收集的证据如下: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因感情不合已分居两年;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事实证据。屡教不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确属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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