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志龙律师解答协议离婚之前应注意的问题是什么(协议离婚之前应注意的问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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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志龙律师介绍:
翟志龙男河北博尚律师事务所专职132000700104792000年03月29日113012000102543032003年06月01日2003年06月01日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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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协议离婚之前应注意的问题是什么,协议离婚之前应注意的问题是
翟志龙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签订前应注意以下问题: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
2.协商一致的,需要签订离婚协议,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
3.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6条: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7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不愿意离婚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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