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的本金需要还吗法院(套路贷本金要不要还)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套路贷的本金需要还吗法,套路贷本金要不要还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束景陵律师解答:

   贷款的本金需要偿还。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套路贷”后,对其非法取得的财产,应当全部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并及时返还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如果有证据证明被害人的本金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以“套路贷”为目的支付的,那么在赔偿被害人损失后,剩余的本金应依法予以没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对犯罪分子非法取得的一切财产,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用于犯罪的个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款全部上缴国库,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

  束景陵律师介绍:

  律师信息姓名束景陵性别:女,执业证号:11101200411152284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执业状态:执业,执业机构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机构信息事务所中文全称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110000764205436Y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才亮,执业状态:正常办公电话59361446/47/48事务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街6号富力摩根中心E座318室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本站声明:该内容为地方律师司法局官网数据,于本站无关。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转载自网络,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联系本站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