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试用期裁员补偿标准是什么法律(非试用期裁员补偿标准是什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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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汛律师解答:
非试用期裁员补偿标准为: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曹汛律师介绍:
性别:女
年龄:35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学历:硕士
执业机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执业类别:专职
执业状态:注销
执业证号:13101201211978854
主管机关:长宁区司法局
擅长领域: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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