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哪些情况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哪些情况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哪些情况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汪丰律师解答:
下列情形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一)与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员工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终止劳动合同的;
(三)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与职工解除合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不遵守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接触职业危害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接触职业危害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但是,本法第二款规定的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汪丰律师介绍:
汪丰律师毕业于复旦大学,获国际经济法学士学位,并参加市司法局海外培训项目于英国赫特福德大学留学,获国际经济法法学硕士学位。
汪律师于1998年加入本所,在公司法、金融、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等法律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曾负责浦发银行首发、增发、可转债、次级债、香港点心债、跨行业并买等项目;并带领联合所团队为浦发银行全行电脑系统采购集成、软件开发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代理了浦东银行相关域名争议案件;他还代表上海大众处理相关知识产权、产品质量等各类纠纷案件;目前担任GM(中国)、国际铜业协会、Glaston等多家跨国企业、国际机构的中国法律顾问。
汪丰律师目前还担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仲裁委金融仲裁院仲裁员。
擅长领域: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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