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扬律师解答酒后无证驾驶致人死亡(无证驾驶醉酒驾车致人死亡)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施扬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酒后无证驾驶致人死亡,无证驾驶醉酒驾车致人死亡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施扬律师介绍:
性别:男
年龄:30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群众
学历:本科
执业机构:上海市恒业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
执业状态:正常
执业证号:13101201310540440
主管机关:静安区司法局
该内容为地方律师司法局官网数据,于本站无关。
问题:酒后无证驾驶致人死亡,无证驾驶醉酒驾车致人死亡
施扬律师解答:
无证驾驶醉酒致人死亡的量刑是:构成交通肇事罪,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醉酒驾驶属于加重情节,应当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转载自网络,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联系本站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