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献国律师解答危险驾驶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法律依据(危险驾驶罪定罪量刑标准)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张献国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危险驾驶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法律依据,危险驾驶罪定罪量刑标准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张献国律师介绍:

  张献国男河北子辰律师事务所专职A201213042802782013年03月01日113012015101407702015年01月04日2015年01月04日

  该内容为地方律师司法局官网数据,于本站无关。

  问题:危险驾驶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法律依据,危险驾驶罪定罪量刑标准

  张献国律师解答:

   055-79000规定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是:构成犯罪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根据法律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情节有: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经营或者客运,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客运,严重超过额定乘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转载自网络,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联系本站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