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犯罪构成的要件和分类(犯罪构成的分类简答题)

一犯罪构成的分类

  (1)基本的犯罪构成和修正的犯罪构成。

  基本的犯罪构成:指刑法分则的条文就某一犯罪的基本形态所规定的的犯罪构成。

  修正的犯罪构成:指以基本的犯罪构成为基础并对之进行补充、扩展所形成的犯罪构成,包括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等未完成的犯罪构成以及教唆犯、帮助犯等共犯形态的犯罪构成。

  基本的犯罪构成是由分则条文规定而不是由总则与分则同意规定;但修正的犯罪构成是由刑法总则与分则同意规定的。

  (2)标准的犯罪构成和派生的犯罪构成。

  标准的犯罪构成:是指刑法条文对具体通常社会危害程度的行为所规定的的犯罪构成。

  派生的犯罪构成:指以标准的犯罪构成为基础,因为具有较轻或较重的法益侵害程度而从标准的犯罪构成中派生出来的犯罪构成。

  二共同犯罪的形式

  (1)任意的共同犯罪和必要的共同犯罪

  任意的共同犯罪:指一个人可以实施的犯罪,由二人以上共同实施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这种犯罪法律没有限制主体数量。如故意杀人罪,盗窃罪。

  必要的共同犯罪:指刑法分则明文规定必须由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的犯罪,这种犯罪法律规定主体必须二人以上。如聚众淫乱罪。

  ②必要共犯处罚主要根据分则条文,不适用总则有关共犯的规定。

  ③必要的共同正犯分为两类:对合犯(对向犯)和聚合犯(众多犯。)

  聚合犯的两种情况

  第一,聚众共同犯罪。

  第二,集团共同犯罪、、是指三人以上有组织地实施的共同犯罪。

  犯罪集团具有以下特征:①人数较多。即三人以上,二人不足以成为集团;②较为稳定。表现在有明显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固定或基本固定;③目的明确。犯罪集团的形成是为了反复多次实施一种或数种犯罪行为;④危害严重。

  (2)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事后才通谋的,不成立共同犯罪。

  (3)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

  以有无分工为标准,简单共同犯罪每一个共同犯罪人都是实行犯的共犯形态。复杂共同犯罪,指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有所分工,存在着教唆犯、帮助犯和实行犯区别的共犯形态。

  (4)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

  以共同犯罪人之间有无组织形式为标准。

  一般共同犯罪,指共同犯罪人之间无特殊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

  特殊共同犯罪,指有组织犯罪或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多次实行犯罪而建立起来的犯罪组织。

  三、罪状

  罪状指刑法分则条文对某种具体犯罪特征的描述。

  简单罪状:在刑法分则条文中只简单地描述具体犯罪的基本特征。

  叙明罪状:在刑法分则条文中详尽描述具体犯罪的构成特征。

  空白罪状:在刑法分则条文中不直接叙明犯罪的特征,而只是指出要参照其他犯罪、法规(刑法典外)来确定某一犯罪的基本特征。

  混合罪状:以空白罪状与叙明罪状同时存在的形式描述某种具体犯罪。

  引证罪状:引用刑法分则的其他条款来说明某种犯罪的特征(刑法典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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