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有下列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受赠人有下,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胡永娟律师解答:

   如果将财产赠与他人而拒绝偿还借款是违法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债务人以放弃债权或者无偿转让的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的。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受他人财物,或者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况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胡永娟律师介绍:

  律师姓名:胡永娟

  执业机构: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聘用专职律师

  性别:女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无党派

  执业范围:刑事辨护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

  首次执业时间:2009-03-05

  执业证号:13201200911******

  执业状态:正常执业

  考核结果:考核过程中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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