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被强制报废怎么办理(机动车被强制报废怎么办手续)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机动车被强制报废怎么办,机动车被强制报废怎么办手续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彭晋霞律师解答:

   机动车强制报废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车、货车和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制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注销登记。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车、货车和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驾驶拼装机动车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并强制报废。

   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销售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相当于销售额的罚款。机动车辆按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彭晋霞律师介绍:

  姓名:彭晋霞

  英文名

  性别:女

  所属事务所山西省开放律师事务所

  专业类型法学

  资格证号(89)司律证字第0442号

  取得律师资格证时间

  执业证号140502196707251021

  取得律师执业证时间

  在晋城开始执业时间

  政治面貌群众

  工作语言汉语

  业务专长民商事、刑事、法律援助

  个人简介1985年至今,在山西省开放律师事务所执业从未间断过

  社会活动

  教育及工作经历

  1985年12月-1991年4月,山西大学

  1985年至今,山西省开放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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