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登记有哪些材料需要(房产抵押登记有哪些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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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荃律师解答: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需要提交房产证、土地证、抵押合同、抵押登记申请书、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权利人的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子女出生证以及其他家庭财产证明。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杨晓荃律师介绍:
执业领域
杨晓荃律师的主要执业领域为一般银行业务、项目融资、国内及国际贷款业务、外汇领域以及飞机及设备融资租赁业务等。
杨律师在银行业务领域有着丰富的工作经验,他曾为境内外银行以及公司提供银行业务、外汇以及项目融资方面的服务。杨律师的工作包括协助客户解决日常银行业务中的法律问题,为其提供咨询性法律意见或建议、协助起草或修改银行标准化格式文本。在国内及国际贷款业务方面,杨律师参与了各方面的金融业务,包括一般性银行业务,双边贷款融资、银团贷款、进口和出口信贷、利率和货币掉期等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贸易融资和债务重整。工作内容包括审阅相关项目文件,起草或修改贷款文件,提供法律意见,参与项目谈判和出具法律意见书。杨律师参与经办了许多飞机、船舶、大型设备的租赁和融资项目,以及众多的项目融资,包括电力、地铁项目等。杨律师还参与经办了大量涉及到跨境投资的自然资源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
工作经历
杨晓荃律师于2004年加入金杜律师事务所。
杨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获得国际经济法法学硕士学位。
杨律师的工作语言为中文和英文。
擅长领域: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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